
陕西省富平县淡村镇配资开户需要什么资料,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习仲勋同志的故里。
2013年,富平县人民法院淡村人民法庭(以下简称“淡村法庭”)扎根于此。红色,是这座基层人民法庭融入血脉之中的鲜亮底色。
“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、把红色传统发扬好、把红色基因传承好。”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用好红色资源,传承好红色基因。淡村法庭充分发挥富平革命老区这一红色教育资源优势,以“治理为了群众、稳定依靠群众、成果群众共享”为目标,将红色法治文化和源头治理新理念融入审判工作中。
法庭的教育室里,铭刻着习仲勋同志“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”的嘱托。
如何让厚重的红色资源不尘封于历史,让革命年代积淀的为民初心,真正落地为新时代基层司法的生动实践,是淡村法庭在不断求索、作答的时代命题。
在历史中寻找坐标
走进淡村法庭,设在二楼的“富平法院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育室”是一处独具意义的红色阵地。教育室从陕甘宁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讲起,集中展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、习仲勋司法思想,以及新时代富平法院对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传承和实践。自建成以来,这里逐渐成为法院干警接受人民司法传统教育的重要课堂。但如果只是记住一段历史、熟悉几个故事,远不是淡村法庭所理解的“传承”。
谈及红色司法传统如何指引当下法庭工作,淡村法庭庭长王呆虎多次提及教育室里的三句话。
第一句,便是“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”。
1944年,习仲勋在陕甘宁边区绥德分区司法会议上提出,司法工作人员要站在老百姓中间,不能站在群众头上;解决实际问题,办法还要到群众中去寻找。
为什么首先要提这一句?在王呆虎看来,它回答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——人民司法应该站在什么位置。“人民法庭处在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前沿。来到这里的,往往不是大标的案件,而是一户人家、一对夫妻、几个邻居之间最具体的矛盾。”
这些纠纷或许只是通常意义上的“小案”,对当事人而言,却可能是眼下最难迈过去的一道坎儿。落实到今天的人民法庭工作中,“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”,就是要真正读懂群众因何而来,明晰群众想要解决什么样的现实诉求。
站稳人民立场,如何查清事实、摸清原委?这就引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另一个重要方面——深入群众、调查研究。教育室中反复讲述着“走出‘衙门’、深入乡村”的理念与“马锡五审判方式”的历史实践。
陕甘宁边区时期,“马锡五审判方式”强调深入基层、调查研究、依靠群众、就地解决纠纷。时至今日,无论司法制度、诉讼程序还是基层社会环境都已发生巨大变化,但在王呆虎看来,这套扎根群众的工作方法依旧具备鲜活的现实意义。
尤其是在乡村熟人社会,一场纠纷往往不是从递交起诉状那一刻才真正产生。一些看似简单的纠纷,背后可能交织着多年的积怨,法官只有走近当事人、置身纠纷发生的环境,才可能感知一纸诉状之外更完整的事实。
由此,“走出‘衙门’、深入乡村”,不再只是一种工作作风,更成为基层法官查清事实、找准矛盾症结的有效方法。
知民情、察民意,最终必须回到司法工作的根本遵循——依法办案。这便是王呆虎在采访中反复提到的第三句话:“掌握情况,依法办事。”
据淡村法庭的工作人员介绍,1950年,习仲勋在西北司法工作会议上提出“只有掌握情况才能依法办事”。这与我国司法审判中“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”的原则有着内在相通之处。
杠杆配资百科“掌握情况”与“依法办事”,构成基层司法工作相辅相成的两个维度。
体察乡情民意,不是用人情代替法律;深入群众化解纠纷,也不是简单“和稀泥”。相反,越是发生在家庭、邻里之间的纠纷,越需要法官在充分查清事实、找准症结的基础上,立足法律框架厘清权利义务、寻求合法合理的化解方案。
从“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”,到“走出‘衙门’、深入乡村”,再到“掌握情况,依法办事”,三句论述,形成了一条清晰的脉络。
站稳人民立场,是出发点;深入群众、调查研究,是工作方法;掌握事实、依法办事,则是司法最终必须守住的准则。也正因如此,对淡村法庭而言,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,不是机械复刻过去的司法方式,也不是让红色历史停留在教育室的展板上,而是从革命历史中汲取养分,把宝贵的立场与方法,转化为新时代基层司法的生动实践。
走出法庭 走进纠纷现场
“基层法庭法官就像乡村医生。”谈起人民法庭的工作,王呆虎用了这样一个比喻。
和专业法庭不同,基层人民法庭面对的案件类型繁杂。婚姻家庭、民间借贷、买卖合同、邻里纠纷、土地纠纷等各类矛盾都汇集于此。群众走进法庭时,未必能准确说出自己的纠纷属于哪一种法律关系,有时只是带着一肚子委屈,想找个地方“评评理”。
而乡村、家庭和邻里之间的矛盾,棘手之处就在于,事情的背后往往远非诉状上写的那么简单。一条路引发的纠纷,就曾让淡村法庭的法官颇费了一番功夫。
辖区内一户村民想从自家门前开出一条路,然而道路延伸出去,正对着另外几户村民的家门。按照当地一些村民的说法,这样的道路走向叫“一箭穿心”。几户村民对此十分忌讳,坚决不同意道路从自家门前通过。一方认为自己只是正常通行,另一方却寸步不让。矛盾很快激化,最终闹到了法庭。
如果只看诉状,这似乎只是一场围绕通行产生的相邻关系纠纷。但法官深入村庄实地走访才发现,一条路只是表面的导火索。几户人家之间的隔阂早已存在多年。法官向村干部和周边群众走访核实,一些没有写进诉状的往事逐渐浮出水面。有两方过去就因生活琐事关系不睦,开路时又有几户村民共同出来阻拦,此后矛盾不断升级,甚至发生过向对方车辆上扔死蛇、锯树、相互谩骂等过激行为。
法官这才逐渐看清,道路纠纷背后,纠缠着几户村民多年的积怨,除了法律层面的相邻权利义务,还有现实中的邻里人情。即使一纸判决能够划清双方的权利边界,多年积攒下来的怨气也未必会随之消失。
调解过程中,王呆虎和当事人算起了另一笔“生活账”。“你爸现在都70多岁了,万一哪天有个头疼脑热,或者晕倒了,有个什么事,谁给你帮忙?在农村你还得靠这邻里关系。”这番话并不是要用邻里情面代替法律判断。对于法官而言,需要厘清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因为乡情、人情而改变。但在法律之外,他们还希望当事人能够看到另一层现实:诉讼终会结束,生活却还要继续。法庭上针锋相对的原被告,回到村里,仍然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。
在王呆虎看来,办理基层案件,不能只盯着“案子怎么结”,更要看矛盾纠纷是否得到了实质性化解,是否实现了“诉讼到我为止”。婚姻家庭案件是淡村法庭较为常见的类型。尤其当一个家庭中还有未成年子女时,法官需要考虑的问题更多。有的案件恰逢孩子中考、高考等重要阶段,法官会在法律和程序允许的范围内审慎把握案件处理节奏,充分考虑家庭矛盾可能给孩子带来的影响。
“情理法兼容结合。”王呆虎这样概括基层家事案件的处理。这里的情和理,并不是独立于法律之外的裁判依据,而是帮助法官读懂矛盾缘起、挖掘当事人真实诉求的切入点。这一点,在赡养纠纷中表现得更加明显。一些老人把子女告到法院,诉状上写的是赡养费,但法官坐下来慢慢询问,可能会发现老人真正难以释怀的,是自己生病时孩子没有来看望,是过去分家时的一场争执,或者是一句伤人的话在心里搁了多年。
“因此法官的工作,很多时候是先顺气,让当事人把那口‘气’说出来,再结合法律规定、家庭责任和亲情关系等不同角度一点点做工作。”王呆虎认为,基层司法工作既要依法判断是非,也要做到情理法兼容,实现定分止争。只有先把真实情况摸清楚,才可能真正找到纠纷的症结所在。这正是“掌握情况,依法办事”在现实案件中最具体的注脚。
从化解一桩纠纷到治理一类矛盾
>>淡村法庭特色品牌“怀德巡回法庭” 受访者供图
淡村法庭面对的是辖区约12万群众,但仅靠法庭的几名干警,难以包揽基层所有矛盾纠纷。
如何发动法庭之外熟稔村情民意的本土力量,在矛盾尚未激化之时实现早发现、早化解?淡村法庭将解纷触角向外延伸,积极探索多元化解路径。
在王呆虎看来,许多纠纷真正进入诉讼程序时,往往已经经历了一段不断积累、逐渐激化的过程。这也让干警们思考:在办好已经诉至法院的案件之外,人民法庭能否向前再迈一步,把工作做在诉讼之前?能否协同各方力量做细做实抓前端、治未病,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?
据了解,近几年淡村法庭探索建立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“三调联动”工作机制。人民调解扎根基层、贴近群众,熟悉社情民意;行政调解能够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作用;司法调解则发挥法律专业和司法保障优势。不同力量各有侧重,又彼此衔接。
在此基础上,法庭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综治中心、派出所、司法所、村委会等单位和组织的协作。以人民法庭、派出所、司法所“一庭两所”为中心,针对婚姻家庭、邻里关系、住宅房屋、生产经营、损害赔偿、土地承包等基层常见纠纷开展联动调处。通过联席会议、信息互通等方式,对基层矛盾进行分析研判;对适宜调解的纠纷,根据性质和各部门职能,引导不同力量共同参与。
村干部、人民调解员长期驻守本地,熟知邻里过往,清楚矛盾的来龙去脉;派出所、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也更容易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;当纠纷涉及法律关系判断、调解协议效力等专业问题时,人民法庭则可以提供法律指导和司法保障。面对存在激化风险的矛盾时,相关部门之间能够及时互通情况、共同研判,尽早介入。
如果说多元联动解纷是在汇聚更多解纷力量,那么“怀德巡回法庭”所做的,则是让司法服务进一步走到群众身边。
“怀德巡回法庭”是淡村法庭打造的特色司法服务品牌。王呆虎介绍,它并不仅仅意味着把桌椅搬出审判庭、到村里开一次庭,而是将巡回审判、普法宣传、纠纷调处、指导调解等工作结合起来。法庭优先选取农村地区较为常见、具有一定普法意义的案件开展巡回审理,民间借贷纠纷就是其中一类。
在乡村社会,熟人之间借钱并不少见。不少人碍于情面,未出具规范借条,或是直接以现金交付借款。一旦发生争议,借款究竟有没有发生、已经偿还了多少,都可能成为庭审中争议的焦点。
元股证券:ygzq.hk法庭将这类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带到村组、群众身边审理。对旁听群众而言,一场庭审也是一堂看得见的法治课。庭审结束后,法官并不急着离开,而是结合刚刚审理的案件告诉群众:日常借款为什么最好通过转账等能够留下痕迹的方式交付,借条应该怎样规范书写,哪些材料需要保存,一旦发生纠纷又该怎样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原本只涉及原被告双方的个案,由此有了案件之外的意义。审理一个案件,解决的是一桩已经发生的纠纷;讲清一个案件背后的法律规则,则有可能让更多群众避免类似纠纷。
依托“怀德巡回法庭”,淡村法庭让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随着一次次巡回审判进入村庄、来到群众身边。这与几十年前人民司法倡导的“走出‘衙门’、深入乡村”形成跨越时空的呼应。
时代变迁,今天“走出去”的形式更加多元。除了法官主动走到群众身边,淡村法庭也在尝试让司法服务的入口更加顺畅便捷。
2022年,淡村法庭与富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“民事诉讼+法律援助”协作机制。对于案件审理中发现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当事人,法庭及时与法律援助中心对接;符合条件的涉民生、困难群体,可以启动“先援助、后查证”机制,由法律援助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指定援助律师。法律援助中心还在法庭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,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、代写文书、诉前调解等服务。
一条“绿色通道”也在法庭与困难群众之间建立起来。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妇女儿童、军人军属、低保对象、农民工讨薪案件当事人等特殊群体,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获得上门立案、口头起诉、辅助立案、诉讼指导、现场调解等服务;符合条件的,还可以进一步衔接诉讼费减、缓、免、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。
这些看似细小的制度安排,解决的是一个个十分具体的问题:当群众真正需要司法帮助时,能不能更方便地找到法庭、进入程序、获得帮助。
近年来,淡村法庭立足农村,扎根基层,成为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“桥头堡”。法庭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“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”,被陕西省委政法委评为“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”,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“全省十佳法庭”、评定为全省第一批“示范法庭”;2023年,“红色铸魂促治理 司法为民践初心”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。而今,淡村法庭又有了一个新的身份——全国首批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。
回望来路,从红色沃土孕育的人民司法传统,到今天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一次次探索;从教育室里的历史回响,到田间地头的巡回审判。淡村法庭的法官们明白:传承,不是把先辈的话刻在石头上,而是让司法离群众更近一些,让矛盾真正得到解决。这才是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在新时代人民法庭中最鲜活的延续。
(原题:“创建‘枫桥式人民法庭’”系列报道之六 | 赓续红色司法根脉 深耕基层治理沃土——陕西富平县淡村人民法庭践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)
来源 ]article_adlist-->《民主与法制周刊》

记者
王涵
编辑于淏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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